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号整改任务的销号验收意见
发表时间:2020-12-31 11:46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2017年整改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8日,验收组对《2017年整改方案》第5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全省煤炭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堆积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万吨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业存在煤矸石随意倾倒、超高堆放、未及时覆土、生态治理恢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煤矸石乱堆乱放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治理恢复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成情况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对全市煤矿矸石堆放、处置情况的排查,发现河津市王家岭煤矿和船窝煤矿存在煤矸石堆放现象。
王家岭煤矿对96万立方煤矸石采取填沟覆土进行处置,恢复成林地约4万平方米;船窝煤矿对9500吨煤矸石全部综合利用,制成250万块建筑用砖。
验收组通过对河津市船窝煤矿、王家岭煤矿的煤矸石堆放的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从验收情况看,船窝煤矿的煤矸石经综合利用制成了建筑用砖,既变废为宝,取得经济效益,又进一步改善了矿山地质环境。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一举三得。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