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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成功结算“第一单”
发表时间:2021-04-13 17:14

  4月9日,临猗县兴教坊卫生室成功结算医保门诊统筹“第一单”,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正式运行。 

  为建立健全我县城乡居民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根据《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运医保发[2020]52号)文件精神,2021年不再向个人账户分配基金,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县医保中心在县医保局部署下,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铺开。

  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参保患者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合规医疗费用中“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分别按60%和50%的比例给予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降低医保管理机构的管理成本,而且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县医保局李冬梅局长说,这样能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需要使用门诊医疗费用的参保人,以达到更好的保障目的,使医保基金制度更科学合理。

  参保居民门诊就医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凭证)等有效证件刷卡就医,结算时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集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