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讲话 当龙头 站排头 作表率”宣讲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讲话 当龙头 站排头 作表率”宣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机关各党总支、支部选送一名优秀宣讲员或一组优秀宣讲作品,非公党委、大运党委各选送一名优秀宣讲员或一组优秀宣讲作品。
(一)作品形式。作品以主题宣讲、三句半、快板等多种形式,要求配有背景视频或PTT,时间把控在8分钟以内。
(二)作品内容。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挖掘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中心突出,观点明确,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三)作品要求。宣讲作品要展示出开发区人朝气蓬勃、敢为人先、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各工作专班统一由挂靠部门统筹安排,选送作品。
(一)本次宣讲活动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成果、工作进展、能力素质的展示平台,各党委、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将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考核内容,选送作品有副科长以上人员参与的,在年终考核时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9月15日之前将本党委、单位参加人员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宣传教育科(管委会713室)。
(二)宣讲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适时在机关单位、重点企业、项目一线、辖区市场等地进行巡讲。各级党组织在10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学讲话 当龙头 站排头 作表率”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工作领域广泛开展宣讲,实现辖区宣讲全覆盖。
(三)各党委要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及时把握宣讲进度,及时汇总活动信息,及时总结宣讲中涌现的新典型、新经验,并于10月31日之前将宣讲稿件、影像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及总结报告报人力资源部宣传教育科(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