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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四方面加强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发表时间:2021-09-08 10:14

        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山西财政结合工作实际,从范围要求、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

         一、严格落实直达资金范围要求,确保应纳尽纳

         严格按照确定的直达资金范围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相关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其中:对于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和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安排的本级共同财政事权资金,均应作为直达资金管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和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对应安排的本级资金,均应作为直达资金管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规范准确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二是严把直达资金支出关口,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对于保障社保、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和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补助类支出,不得拖欠。对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和经费需求等拨付资金。三是及时将相关资金调整、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到监控系统,动态反映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四是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协调有关系统运维单位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后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衔接,确保一体化系统中产生的数据与监控系统顺畅对接,及时进行指标和支付数据的关联导入,避免因系统原因影响直达资金下达进度和支出进度。

         三、直达资金常态监控分析,确保安全高效

         省级财政部门要将实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分析作为提升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密切关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的数据,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控。对于市县预算下达进度异常、资金支付进度异常、资金去向异常的项目和地区,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追踪分析,对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工作指导,保障直达资金精准落地、见到实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加强辖区内直达机制工作管理效能,推动直达机制早落地、惠民政策早见效。加强内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部门预算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提高效率。同时,要充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常态化监控和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实名台账,做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错纠偏,对系统中提示的预警类和督促类出现的疑点信息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随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及时化解潜在资金风险,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以整改促提升

         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在针对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的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要以审计为线索举一反三,对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审计问题清单以外的同类问题要同步整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同时,要注重在审计整改过程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要求,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