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安局:
你单位芮公字〔2021〕6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我局《关于运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运审管审发〔2021〕19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112-140800-89-01-375911。
二、原则同意经评估后修改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080.7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5109.96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10268.6平方米,劳动用地1863.25平方米,绿化面积7838.89平方米(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
总建筑面积12492.01平方米,其中警察用房建筑面积2269.82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569.64平方米,强制隔离戒毒用房建筑面积6194.54平方米,劳动用房建筑面积1072.12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85.89平方米。
四、建设内容:新建一个收戒(治)量为400人的中型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1栋3层警察用房、1栋3层业务用房、1栋3层强制隔离戒毒用房、1座1层劳动用房及附属用房(含配套用房、警卫室、门房);围墙、道路及场地硬化、室外管网、地上停车位、门禁系统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建筑节能达到65%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劳动用房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77.1%,其他建筑不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955.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63.06万元,其他费用356.7万元,预备费235.99万元。资金来源按可行性研究批复方案实施。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