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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2-03-07 17:41

运金发〔2022〕2号

  今年以来,运城市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落地,全面提升法治运城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度运城市金融办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金融办党组认真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进行了《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党组成员对法律的认识不断得到提高,自觉遵守法律。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晋金监非银〔2021〕11号),省局将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列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我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紧抓工作落实,保障“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推行。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逐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市金融办经过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违反兜底条款、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等情况。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为推动市金融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59号)文件要求,结合金融办工作实际,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2021年2月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报告2020年度履职情况。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涉及市金融办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1、重大事项决策;2、重要干部任免;3、大额资金使用。领导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对“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会议记录和保密规定。 三是集体讨论决定。金融办在2021年总共召开党组会15次,其中重大事项决策7次,所有会议和决策均经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也都全部如实记录,集体讨论率达100%。

  (四)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市金融办党委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1月26日召开了党组会,主要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主要负责人强调法治建设年初要有工作计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切实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强化法治教育。

  市金融办党组(党委)组织开展四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今年2月份集中学习民法典;6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8月份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12月份组织学习《宪法》,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二)发挥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党委)在今年对法治建设的研究召开了两次会议:2021年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21年4月9日市金融办主任向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学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时代特点,“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到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

  (三)设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市金融办成立了两个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运城市金融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单位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两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

  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的学法用法情况写入述职报告中,并对2020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

  (五)全面落实权责清单。

  市金融办于2021年6月2日在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权责”清单,权力清单总共10项,我单位经过清单梳理,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列出行政权力事项总表并公示出来。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够深刻。对党法治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不够深入、透彻,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持久力不足。学法的内容不够丰富导致工作人员对法治的学习既缺乏积极性,又缺乏全面性和深度。二是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普法手段有待创新。单位普法活动集中在六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他时间普法活动较少。普法方式上主要以拉横幅、发传单、宣传展板等传统方式为主,抖音、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方式较少,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宣传实际,普法宣传效果还有提升空间。普法内容上主要以宣传口号标语、法律条文为主,具体案例、漫画视频较少,不容易吸引群众关注,宣传扩散效果不够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法治培训。丰富法治建设学习内容,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中,与单位工作密切的法律法规加入学习日程中;注重业务性法律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法律规章,提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二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积极开展长久性、常态化的防范非法集资普法活动,引导各县(市、区)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人员、网点优势,进行金融法律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降低群众投资受损的损失。同时,顺应信息时代潮流,学习先进地区普法手段,积极创作本地本部门法治文化作品。

  五、意见建议

  (一)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建议建立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应当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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