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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3-00066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23〕3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运城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运城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运城市高标准市场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运城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部署,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市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和评估各级各部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推动早日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分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分管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专班下设1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各领域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

  (一)农业领域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二)制造业领域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工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招商投资中心、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消费品市场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能源领域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能源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市场基础设施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交通局、运城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文旅康养领域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七)土地及资源要素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运城开发区土地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八)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九)资本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金融办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数据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委网信办、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一)技术要素市场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科技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二)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三)行政审批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烟草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邮政管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运城海关、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四)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十五)社会信用体系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运城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全市高标准市场体系总实施方案,各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文件体系。根据“1+N”政策文件体系明确的各项任务,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总台账,各专项工作组建立专项台账,各成员单位建立分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准确。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按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报送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本领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三)工作专报机制

  各专项工作组按月编印本领域工作简报,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编印全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报,呈报省发展改革委。

  (四)评估督导机制

  年底对全市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组成人员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请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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